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英译名:Bo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ing Cost Association,缩写为BZC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管理、咨询、建设、设计、施工、教学等单位和造价从业人员及工程造价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具有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全心全意为行业发展服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服务,促进亳州市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应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社会团体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亳州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亳州市城乡建设局和中共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协会联合支部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按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六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亳州市。

  第七条 本会的住所:亳州市高新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深入开展本市工程造价行业及计价依据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及本协会会员诉求,提出工程造价管理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修改和制订,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二)协助政府部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根据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实施,建立并逐渐完善行业自律行为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管理约束机制;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协会工作准则制定相应执业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质量标准等等;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起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和从业机构信用平台;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开展各类行业检查、评比工作,以规范会员行为,表彰先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倾听会员的呼声,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或个人之间的事宜,努力为会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

 (四)组织开展各类行业培训、考察活动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国内外有关造价管理行业团体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研究,努力提高我市造价从业人员素质及造价行业的整体水平。

 (五) 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办好协会网站、组织编制《亳州工程造价》内部交流资料等工程造价专业资料,努力向会员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受理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执业违规的投诉,对违规者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七)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各类事项。  

     

 以上业务范围概括为:调查研究、行业自律、业务培训、信息发布、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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